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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江安表示,駐處在接獲相關部會及外交部、當事人或家屬轉知國人受困訊息後,均會在第一時間透過電話或社群媒體嘗試與當事人聯繫,並在全盤掌握相關情形後,依據當地規定協助當事人向當地警方報案。
外交部指出,駐胡志明市辦事處於本年5月已就國人在柬受困案成立專案小組,成員除外交部派駐人員外,也包括警政、法務、移民秘書,共同協處相關案件。相關駐處將持續定期回報國人請協案件資訊,以利提供內政部警政署錄案偵查。我派駐外館處警務、移民、法務秘書將持續加強與柬國國安、警政及司法單位交流,增加處理案件之人脈能量。
外交部再次呼籲,如果國人有意前往東南亞地區工作,務必先查明擬任職公司在當地是否經過合法登記,其產業類別是否符合當地法令,並審慎評估工作內容與屬性,注意契約內容,且務必循合理合法、正常管道申請入境,以免觸法甚至危及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