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家庭所得高低差擴大至6.15倍  創下近10年來新高

▲主計總處指出,2021年所得最高20%家庭與最低20%家庭的可支配所得差距擴大至6.15倍,創下2012年以來新高。(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主計總處指出,2021年所得最高20%家庭與最低20%家庭的可支配所得差距擴大至6.15倍,創下2012年以來新高。(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鄭妤安/台北報導

主計總處日前公布2021年家庭收支調查,將每戶可支配所得高低戶數分組,最高20%家庭與最低20%家庭的可支配所得差距擴大至6.15倍,較前一年(2020)年增加0.02倍,創下2012年以來新高,主計長朱澤民指出,主因為所得較高的家庭,除了本身的工作所得外,資本所得也會比較多,「這是經濟發展下的國際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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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總處調查,2021年全體家庭所得總額計12兆2,951億元,較前一年增2.7%;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109.1萬元,年增1.0%,每人平均數37.7萬元,增2.1%。若以中位數衡量,2021年每戶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92.9萬元,年增 0.1%,每人中位數為32.6萬元,增1.8%。

將每戶可支配所得高低將戶數分組,2021年最高20%的家庭每戶220.6萬元,年增1.3%,最低20%的家庭每戶35.9萬元,增1.0%,差距6.15 倍,較前一年的6.13倍,略增0.02倍,創下2012年以來新高。


▲自2006年至2021年,台灣家庭每戶所得差距倍數。(圖/截自行政院主計總處官網)
▲自2006年至2021年,台灣家庭每戶所得差距倍數。(圖/截自行政院主計總處官網)

以「每戶」計算的所得易受戶內人口數消長影響,因此,若依「每人」 可支配所得重新排序後計算所得差距倍數,2021年為3.91倍,較前一年略增 0.07 倍。


▲自2006年至2021年,台灣每人所得差距倍數。(圖/截自行政院主計總處官網)
▲自2006年至2021年,台灣每人所得差距倍數。(圖/截自行政院主計總處官網)

朱澤民解讀所得差距持續擴大原因,他表示,在經濟發展之下,所得較高的家庭,除了本身的工作所得外,所謂的資本所得比重也會較高,「像是有股市投資收益,或是房租等收入」,而高所得者擁有的資本所得會比較多,乃為經濟發展下的國際趨勢。

此外,由於各國國情不同、調查內容差異、所得內涵與調查對象及範圍極不一致,因此,主計總處指出跨國所得分配差距不宜直接比較,不過,就變動趨勢觀察,隨全球專業分工、知識經濟發展、人口老化及家庭結構改變,導致以家庭為單位衡量的所得差距,各國長期也多呈現擴大趨勢。

朱澤民指出,觀察全國所得最高1%的人,占全體所得的比例,台灣大約占比是1成,與日本相當,從其餘國家像是美國22.7%、新加坡14%、南韓12%來看,台灣的財富並無特別集中。

根據主計總處的資料顯示,2021年各級政府對家庭提供的各項補助,包括低 收入戶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等,總計家庭與政府間之移轉收支縮減所得差距1.48倍,若不計算政府移轉收支,所得差距倍數為7.63倍,較前一年增加0.20倍。

朱澤民說明,疫情對所得差距的影響不是很大,因受疫情影響者,每人領取的補助為相同金額,「相關紓困措施有改善所得分配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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