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山蘇姬再遭判刑6年 歐盟譴責緬甸法院不公正

▲歐盟譴責緬甸法院以貪腐為由,「不公正」地判處前文人政府領袖翁山蘇姬6年徒刑,並呼籲立即釋放她。資料照。(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歐盟譴責緬甸法院以貪腐為由,「不公正」地判處前文人政府領袖翁山蘇姬6年徒刑,並呼籲立即釋放她。資料照。(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中央社

(中央社布魯塞爾15日綜合外電報導)歐洲聯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波瑞爾(Josep Borrell)今天譴責緬甸法院以貪腐為由,「不公正」地判處前文人政府領袖翁山蘇姬6年徒刑,並呼籲立即釋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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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報導,在原有刑期上增加6年徒刑後,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如今面臨17年徒刑。

波瑞爾在推特(Twitter)寫道:「我譴責對翁山蘇姬增加6年徒刑的不公正判決。」他呼籲緬甸政權「立即無條件釋放她」。

他並敦促緬甸軍政府釋放「所有政治犯,並尊重人民的意願」。

77歲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翁山蘇姬先前已因貪腐、煽動反軍方、不遵守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防疫規定,以及違反電信法等罪名,被判處11年徒刑。

翁山蘇姬所領導的文人政府在去年2月一場軍事政變中被推翻,她本人也遭拘禁至今,緬甸短暫的民主時期也就此結束。(譯者:紀錦玲/核稿:盧映孜)11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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