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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欽榮表示,經過四大專業技師公會等專家共同討論,一致認為事故發生原因為承造商未依照施工計畫施工,未落實建築技術規則授權「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訂定所允許的工法:鋼板樁作為擋土支撐之施工工法,導致這次災變。
林欽榮指出,依據大地工程技師公會代表指出,工地基地鄰近地層屬淺層為砂土層,深層為砂黏土層互層地質,又臨近愛河感潮段,且地下水位極高,施工難度原本就較高,承造人理應注意而未注意,是造成本案發生開挖基地內外水位不均衡,導致鄰近周邊土壤塌陷的主因。是營造工程有問題,而非建築設計的問題。
林欽榮說,這次審核過程內,要求詳細3月分倒塌至6月分復工過程如何進行。當時3月停工到6月20日復工,是經過3大公會長達3個多月審核施工計畫,並現場履勘達13次,認定審核過程上嚴謹且合法。
林欽榮強調,該案因施工問題發生的鄰損事件,導致工安情事,高市府承諾協助追究起造人及承造人、設計監造者的責任,已由工務局委託高雄市建築師公會,為7棟損鄰戶辦理後續不動產估價及賠償事宜,並責令工務局偕同法制局設置協商機制,協助民眾求償到底,為民眾權益做最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