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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為剛好有特殊情況,與這位男性朋友都沒吃晚餐,因知曉該時間丈夫已入睡,於是未報備便與男性好友一起去吃小吃店,時長約20分鐘左右,結束便各自回家,可老公知道這件事後勃然大怒,甚至放狠話要離婚。
原PO表示雖然已婚需要避嫌,可是她從沒有做出逾規越矩的事,他們結婚已近15年,但「不應該因為已婚就沒有交朋友的權利吧?」原PO認為即便設身處地想像,除非被捉姦在床,不然她不會限制老公與異性出去。故詢問各位網友「難道已婚了真的就不能和異性朋友吃飯嗎?如果還有下次,我一定會先徵詢另一半的同意,因為這樣要被離婚我覺得很…。」
網友回覆「換位思考妳就會明白妳老公的意思」、「要約也是一群,兩個單獨吃飯感覺就是奇怪」、「另一半有不喜歡就是要避免,男女都一樣」、「重點在於『沒有告知另外一半就跟異性單獨見面』這件事情吧。有另外一半要懂得避嫌。大部分的感情一開始不也是從普通朋友關係開始的嗎?很多都是聊著聊著就有感覺了」。 (編輯:李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