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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一聽馬上要求,男友需多給她1萬元,且每個月再給5000當零用錢,如果沒辦法做到那就分手,「我也一再表明我就是那麼現實,你不能給我就分手,我這樣做難道不行嗎?」原PO說明,自己和男友都有小孩要養,且兩人也沒有同居,認為「雙方彼此都有工作有收入,我就要這五千當零用錢,不為過吧!」
此外,她也在留言區解釋,前男友一個月通常固定給她1萬當零用錢,且已考量現任的經濟能力,不然金額不會只有5千,「要是連這5000都拿不出來,更談不上要一直走到未來了」。
貼文一出,卻引來許多人直搖頭,「還知道要匿名,這種女生此時不分待何時」、「前面都有還,延一期5000變成要給15000,而且還完之後變成無底洞每個月還要給5000,妳比高利貸還可怕」。(編輯:陳雅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