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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楊男認為,取消交易只需付3000元車馬費即可,不料,陳女卻表示這樣太少、拒絕退款,雙方進而發生爭吵,最後楊男憑藉體型優勢,奪走陳女皮包後,抽走2萬1千元現金,隨即逃離現場。
事後陳女不堪受辱,控告楊男強盜、搶奪罪,然而檢察官卻認為,楊男雖有搶奪行為,但他主觀上只為拿回退款,應無強盜犯意,不過以暴力方式造成陳女受傷仍是事實,故依強制、傷害等罪予以起訴。(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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