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台灣政策法案 學者:1979年後最符合現狀法案

▲《台灣政策法案》修正版指明提供台灣無償軍事援助。圖為美國將售台的M1A2戰車同型車。(圖/美國陸軍)
▲《台灣政策法案》修正版指明提供台灣無償軍事援助。圖為美國將售台的M1A2戰車同型車。(圖/美國陸軍)

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

美國參議院外委會美東時間14日通過備受矚目的《台灣政策法案》(Taiwan Policy Act),法案接下來將送交參院全院審理。學者分析指出,《台灣政策法案》是1979年後國會最想通過、最符合現狀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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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6月曝光版本,《台灣政策法案》修正版主要有4大不同之處,在政治上,原先版本把駐美代表處改名為「台灣代表處」(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一事列為「美國政策」,修正版則淡化成建議性質的「國會意見」、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任命比照一般美國駐外大使提名程序,須經過參議院同意,職稱也應改成「代表」(Representative),修正版本把這部分整個移除。

在軍事領域上,原先法案計劃未來4年提供台灣45億美元(約新台幣1410億元)外國軍事融資,《台灣政策法案》修正版不僅保留這部分,還指明是無償軍事援助,且加碼第5年提供20億美元。《台灣政策法案》修正版也移除賦予台灣「主要非北約盟友」地位的條文。

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所副教授李大中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訪問表示,這是一個參院通過討論的修正版本,外交委員會主席孟南德茲(Robert Menendez)發言時表示,立法沒有要改變美國當前的對台政策、也沒有要改變美國對台邦交、也沒有要改變美國對台灣國際地位的看法,但是《台灣政策法案》確實是1979年後美國國會最想通過、最符合現狀的法案。

李大中表示,《台灣政策法案》修正版本大致修改的是具象徵意涵的內容,如同美國前副國務卿阿米塔吉(Richard Armitage)公開投書表示,有些內容未必會對台灣造成好處,反而會對美中關係造成變數,不符合台灣的利益。李大中指出,很多東西美國已經在做,例如《台灣關係法》提供台灣防衛性武器,《台灣政策法案》改成要求美國提供台灣嚇阻北京犯台的武器裝備,防衛跟攻擊性武器界線很模糊,美國已經在做,不一定要大辣辣寫出來。

《台灣政策法案》在參議院外委會投票前就引發中國強烈反對,前外交官、時代力量北投士林區市議員參選人劉仕傑分析表示,以我國駐美國館處命名為例,《台灣政策法案》直接以「台灣代表處」(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命名,具有更強烈的主權意涵。這也是之所以中國駐美大使秦剛氣噗噗的原因。

劉仕傑指出,《台灣政策法案》根本性重新調整美國對台政策,甚至影響到美國的「一中政策」,美方的行政部門小心翼翼是可以理解的,大家可以密切關注最後通過的文字版本做了哪些調整。

美國參議院外委會通過《台灣政策法案》,接下來將送參議院院會審查。不過,美國國會將在11月1月舉行期中選舉,若未能趕在美國國會休會前完成審議,就必須等待明年1月初新會期再行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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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