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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偵琳更質疑,陳若翠作為「提出下台要求」以及「唱衰台積電」的一方,何不在要求他人簽署承諾書之前,自身先簽署以表決心,不然依陳若翠的邏輯,若陳議員不敢簽,是不是就默認「台積電會如期如址營運」?
湯詠瑜則表示,市議員是民意代表,受選民託付入議會為民監督市政,擁有與要取資料的管道相比民眾高出許多,盼陳議員能夠善用權力、投入力量、運用資源善盡作為議員的職責,具體指出台積電來高雄設廠投資一案到底有什麼問題,勸陳不要從頭到尾只會說「黑箱作業」、「公平嗎」、「真實嗎」而不提出任何事實或具體依據,才能使整個社會進步,市政監督才有其價值。
湯詠瑜也提到其擔任律師時,曾為國際大廠來台投資法律顧問,沒日沒夜都在處理法律問題,奔波協調,想請問陳議員作為民意代表到底都做了什麼呢?在市府各相關單位人員及各第三方專業人士為該案奔波忙碌時,想請問陳議員具體做了哪些事來鼓舞士氣,為高雄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