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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毓蘭說,之後在母親爭執下,父親同意辦理終止收養,「但是沒有多久葉老先生病逝,我成了幫他送終的養女」,父親曾帶她上法院想辦終止收養,但也無法改姓回游,從此,她不是父親的女兒,不能夠享有警察子女教育補助費、實物配給等。從此她成為游家中的異姓人長達54年,態度也從抗拒到後來認命。母親更為她身分證上父親欄,寫著早已作古的葉老先生,感到大為光火,怕會讓人誤解她二嫁,所以過去她的身分證父母欄中一直「有父無母」。
如今到戶政事務所讓父母名字重見天日,游毓蘭直呼「大孝顯親」,意義無比重大。她也坦言,因為「葉毓蘭」符號跟她緊緊連結多年,想到所有的證書證件資料都要更新,稍有猶豫,一下子過了半世紀,前陣子在家事法學會理事長鄧學仁教授的指導協助之下,終於啟動認祖歸宗法定程序,並在今天大功告成,「是的,我終於回家了!」。
游毓蘭還自嘲,過去的葉毓蘭,被戲稱是最應該擔任典獄長,因為「越獄很困難」;今天開始的游毓蘭,只能更樂觀進取、果決勇敢,「因為猶豫難、憂鬱也很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