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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去年底中二立委競選期間,大甲針瀾宮財務問題成為話題,民眾向台中地署檢舉,指「金媽祖」並非純金,也沒有如廟方宣傳,花了2千萬元打造,鎮瀾宮事長顏清標涉嫌《詐欺罪》。日前地檢署偵查終結,以該案逾10年追訴期而不起訴。
但不起訴書內容卻揭露金媽祖並非純金的事實,檢察官傳喚證人蔡達雄、打造「金媽祖」的柯建華、模具協力廠商施景文、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等人,施景文證稱自己委託不詳的莊姓友人,製作實心銅製的媽祖塑像胎身,再由柯建華使用鎮瀾宮提供約270公斤的金牌,熔鑄成「金媽祖」的金身。柯建華供稱,自己承作「金媽祖」的報酬僅3百多萬元,並非檢舉人稱的2千多萬元。
檢方透過媒體報導推估,「金媽祖」於2005年元宵節首次對外展覽,完成日期應於2003年到2005年期間,於是向台中市民政局調閱2001到2011年的年度收支決算報告。但市府提供的6個年度,缺了重要的2003、2004年,現有資料無法證明「金媽祖」是在什麼科目下支出費用,鎮瀾宮也未提供董事會決議等相關記錄或契約,無法對被告做不利的認定。加上《詐欺取財罪》、《侵占罪》及《背信罪》,刑度皆為5年以下,追訴期為10年,民眾檢舉時已超過追訴時效,因此不予起訴。
立委林靜儀今(25)日在臉書批評,台中市政府長期以來放任特定宮廟財務不明,檢方查大甲鎮瀾宮相關財務收支,完全找不到「媽祖金身支應條目」,雖然10幾年前的事件已經超過法律追訴時效,但「這是全台信徒的血汗錢!」盧市府還不查嗎?市府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民間機構涉及私權的部分由司法單位處理,該案尊重地檢署的偵查結果。
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回應指出,當初「金媽祖」確實以276公斤黃金打造,廟方因捐贈的金牌不足,還斥資3000多萬購買黃金補足,他強調,說「金媽祖」非純金是污辱所有信徒,「神明前難道可以做假嗎?」該案是有心人故意惡意檢舉,廟方絕對經得起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