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龍」張錫銘18次提假釋均遭駁回!怒提行政訴訟爭權益

▲槍擊要犯張錫銘不服18次申請假釋均被駁回,提起行政訴訟,呼籲矯正署平等對待,給予後悔自新的更生人一個機會。(圖/翻攝自Google map)
▲槍擊要犯張錫銘不服18次申請假釋均被駁回,提起行政訴訟,呼籲矯正署平等對待,給予後悔自新的更生人一個機會。(圖/翻攝自Google map)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槍擊要犯張錫銘犯下多起綁架勒贖案,作風兇狠,還曾與警方正面駁火交鋒,2005年遭逮後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如今已在台南監獄服刑超過17年。張錫銘入獄後表現正常,近年18度申請假釋均遭駁回,讓他質疑獄方有差別待遇,提起行政訴訟,將於5日親自出庭說明,呼籲矯正署平等對待,給予後悔自新的更生人一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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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錫銘是重大槍擊要犯之一,當年警方為了追捕他,特別成立獵龍專案,張錫銘也因此被封為「惡龍」。不過入獄後張錫銘「努力向學」,表現正常,積極參與各種職能訓練,還透過自修通過了國中學力鑑定考試。

張錫銘透過友人施正彥公開訴訟準備狀,表示自己在獄中17年沒有違規紀錄,還拿過數次獎勵及獎狀,但近5年18次申請假釋不得,讓他質疑自己沒有遭到公平對待,為了爭取應有權益決定提起行政訴訟,並會在5日出庭說明。

對此,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台南監獄回應表示一切依法行政,對任何收容人皆一視同仁,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絕無差別待遇。(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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