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聯移工強忍惡臭躲藏 移民署破獲地下豆腐工廠

▲印尼籍阿萬及阿諾2人躲藏遭逮。(圖/移民署)
▲印尼籍阿萬及阿諾2人躲藏遭逮。(圖/移民署)

記者賴正琳/綜合報導

移民署北市專勤隊會同海巡署偵防分署查緝隊於9 月22 日前往北市士林區一處沒有門牌及合法營業登記的豆腐工廠查察失聯移工,因現場環境惡劣,專勤隊員強忍著惡臭,在陰暗處查獲2名印尼籍失聯移工。 失聯移工阿萬直呼:「很噁心,這輩子不敢再吃豆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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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專勤隊指出,印尼籍阿萬及阿諾2人來台工作後,原在傳產工廠工作,因嫌薪水太低,還要扣除勞健保費用,故聽從友人的話,落跑到士林區一家豆腐地下工廠當「黑工」,雖然不用被扣除勞健保費用,但是工作環境惡臭,讓他們每天身處在如同垃圾堆中的工作環境,情緒一直很低落。

專勤隊人員日前接獲線報稱,士林區一處豆腐工廠2名印尼籍「黑工」,因此前往查緝,之後真的逮到阿萬及阿諾。專勤隊人員一進入工廠,瞬間就飄來惡臭,地板濕滑、環境髒亂,豆腐工廠宛如是垃圾回收場所,一名專勤隊員說,「真的不是人幹活的地方!」

▲兩名失聯移工只能睡在充滿臭氣的貨櫃屋裡。(圖/移民署提供)
▲兩名失聯移工只能睡在充滿臭氣的貨櫃屋裡。(圖/移民署提供)
阿萬被抓後表示,「在這種噁心的工廠做豆腐後,我這輩子再也不敢吃豆腐了」,並說是因為逃跑後找不到好工作,只好在這臭氣沖天的地方每天工作 12 小時,不僅日夜顛倒沒有休假,還只能睡在充滿臭氣的貨櫃屋裡,情況慘烈。

北市專勤隊指出,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前應需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非法容留或聘僱外籍人士工作,最高可處新台幣 75 萬元罰鍰,五年內再次違反者,最高可處 3 年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 120 萬元罰金。

▲充滿惡臭的豆腐工廠。(圖/移民署)
▲充滿惡臭的豆腐工廠。(圖/移民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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