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全案曝光後,檢警調查受害少女至少有5人,更發現李男手中所匿藏的不雅照,數量逾800張,因此依法對李男提起公訴。法院一審時,李男否認犯罪,辯稱是與被害人合作,對方主動拍下不雅照,也辯稱少女匯款係因合作案報銷,對方主動說要提供賠償25萬元,並否認有跟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
但法官根據被害人證詞、檢視相關證據,不採信李男之說詞,一審重判25年;案經上訴,7日高院二審判決出爐,加重改判27年。(編輯:林盈君)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