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命音樂網、寶島網停播 中廣提告敗訴

▲北高行判中廣敗訴(圖/記者潘千詩攝)
▲北高行判中廣敗訴(圖/記者潘千詩攝)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6年前要求中廣音樂網、寶島網2個頻率,自2017年3月1日起停播,中廣提告請求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3)日駁回中廣的請求,判決敗訴。可上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中廣原持有18紙的無線廣播執照,2016年6月30日屆期。中廣於2015年12月30日向NCC申請換照。NCC將18紙執照整併為1紙,有效期限到2025年6月30日。

NCC核照時附加負擔及保留廢止權:基於《廣電法》及行政院核定之「第11梯次第1階段廣播電臺釋照規劃」案,中廣配合「遏制匪播」政策的音樂網、寶島網使用頻率,在客委會或原委會完成全國性廣播電台規劃時,應無條件繳回頻率並配合停止播送,且不得請求補償。

2016年12月5日,NCC函文中廣,稱已將頻率核配予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客委會,依換照處分的附條件,中廣應停止使用2個頻率,中廣不服處分,提訴願遭行政院駁回,遂提行政訴訟。

今年2月,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電波頻率為國家所有,頻率既然是因「遏制匪播」政策而核配予中廣,當政策終止後,NCC有收回頻率的權力,判決中廣敗訴確定。

另外,針對NCC命中廣應在2017年3月1日起,停止使用中廣音樂網、寶島網頻道,中廣也提告請求撤銷,主張停止使用2頻率處分,違反比例原則,NCC不得以「遏制匪播」政策終止為理由收回2頻率,還指NCC的處分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等。

不過,北高行認為,前案確定判決,已具有既判力之實質確定力,中廣的主張均不可採,NCC命中廣停止使用2頻率,於法並無違誤,駁回中廣的訴訟。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