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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蓉解釋,由於合約中載明乙方與計畫主持人具有不同的權利義務,因此農委會在請求說明時會分別請宏碁與張善政雙方回覆,皆依照合約進行。
陳淑蓉表示,原9月30日就是截止期限,由於宏碁公司有來文展延時間,並經農委會同意,將期限延至10月20日,昨也已經收到宏碁公司回應,但之後至今日「沒有另外再收到任何內容」,陳也說到「就算他沒有任何回覆,我們的程序也是繼續走下去」。
依照後續作業程序,農委會將彙整研判是否有侵權之虞,若有將進入複審,由專家組成專案會議,且外部專家人數須達半數以上,會議中也要有半數以上成員出席審議,才能確認結果與進行後續處置。陳淑蓉也提到,後續程序沒有時間表,還是要就審議內容與審議委員判斷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