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個資外洩幫兇?金管會要查 並審視信用卡定型化契約

▲針對立委質疑有銀行片面修改信用卡定型化契約,透過模糊的文字取得消費者授權,廣開個資外洩大門,對此,金管會將進行盤點調查,也會重親檢視辦理信用卡業務機構的相關定型化契約。(圖/NOWnews資料照)
▲針對立委質疑有銀行片面修改信用卡定型化契約,透過模糊的文字取得消費者授權,廣開個資外洩大門,對此,金管會將進行盤點調查,也會重親檢視辦理信用卡業務機構的相關定型化契約。(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今(3)日在立法院財委會點名有2家民營銀行、1家公股銀行竟然片面修改信用卡定型化契約,透過模糊的文字取得消費者授權,廣開個資外洩大門。對此,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承諾會儘速盤點調查。金管會銀行局進一步表示,對於相關銀行信用卡申請書是否符合規定,正進行了解中,也會針對有辦理信用卡業務機構的相關定型化契約,全數重新審視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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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楚茵今日在財委會質詢時指出,近日有家民營銀行通知客戶將修訂信用卡約定條款,擬將客戶個資及與銀行往來資料提供給與銀行有業務往來的機構,該家銀行並舉例,例如LINE等通訊軟體業者、App業者及臉書、推特、Instagram等社群媒體平台,

不僅如此,她說,也有另1家民營銀行、1家公股銀行有類似條款,將客戶個資及往來資料提供給與銀行有往來的機構。林楚茵質疑,若卡友不同意銀行修訂契約,是否只能選擇停卡,還有銀行是否透過此類條款給個資外洩開後門,導致客戶個資外流,詐騙簡訊暴增。

對此,黃天牧則說,像信用卡這類常見金融商品,行政院消保單位均有核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和示範條款,銀行會參考相關規定,各自訂定信用卡契約範本。同時,根據個人使用信用卡經驗及相關規定,客戶申請卡片時,銀行會詢問個資是否能提供給聯行或相關機構使用,客戶可選擇同意或不同意。

至於客戶申請卡片後,若銀行擬修訂契約並寄信給客戶,黃天牧說,銀行仍要保留給客戶選擇權利,不能僅是告知客戶銀行要變更,金管會將去了解該個案銀行,要給消費者選擇權,不能說不同意,就不能使用這張卡片。但林楚茵認為銀行使用「其他與本行有業務往來的機構」字眼太模糊,並未有明確界線,黃天牧則表示一切字眼都要很明確,讓消費者知道。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則進一步說明,根據現行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規定,發卡機構和第三人合作,若涉及持卡人資料使用,應在申請書上設計欄位並明列個資使用範圍,供申請人自行勾選是否同意提供個資給第三人,對於相關銀行信用卡申請書是否符合該項規定,金管會正進行了解中,並將針對有辦理信用卡業務機構的相關定型化契約,全數重新審視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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