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前3小時變凶宅!買方砍價不成提訟 二審逆轉減650萬

▲有民眾在買房點交的當天,發現原租客跳樓輕生,主張要減價815.5萬元,賣方不肯,雙方因此鬧上法院。(示意圖/翻攝自 Pixabay )
▲有民眾在買房點交的當天,發現原租客跳樓輕生,主張要減價815.5萬元,賣方不肯,雙方因此鬧上法院。(示意圖/翻攝自 Pixabay )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許多民眾買房時都會避開凶宅,不過一位賴姓男子在台北市買房時,竟在點交的當天,原住在屋內的女房客跳樓輕生。賴男因此點交未成,並主張由於發生非自然死亡情事,原本談妥的成交價碼應該要減少。但賣方不肯降價,雙方於是走上法院打官司。一審判決買方賴男敗訴,但二審逆轉,認定賣方應減價6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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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賴男於2020年8月31日,與屋主林男約好當天下午5點點交信義區某房產,而談定的交易價格為2330萬元。不料當天下午3點,居住在屋內的黃姓女租客跳樓輕生,導致當天點交未完成。賴男主張發生非自然死亡情事,成交價應減付815.5萬元,要求屋主林男歸還。

不過林男不肯,認為交易已經完成,不負瑕疵擔保責任。一審判決賴男敗訴,賴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官認為,該屋確實符合「凶宅」的條件,雖然當時雙方已完成買賣契約,但是前房客在點交當天輕生,因此衍生的買賣標的瑕疵不應移轉給買方,故判定買方有權要求退還650萬元,不過全案仍可上訴。(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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