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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金局進一步解釋,符合領有畜牧場登記證書、畜禽飼養登記證、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養豬場經轉型升級計畫之輔導團隊或地方政府確認符合計畫資格,同意其導入新式整合型設施,出具切結貸款資金用途確屬養豬場改進設施,提升生產效率資本支出得切結書者,請於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向貸款經辦機構申請貸款利息補貼,新貸案件補貼自撥貸日至2024年12月31日利息,舊貸案件則補貼自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利息。
農金局表示,為共同降低配合計畫業者的資金負擔,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免收保證手續費措施,新貸案件經該基金提供保證者,利息補貼期間免收保證手續費;舊貸案件申請延期還款,展延期間若經利息補貼者,補貼期間亦免收保證手續費。
農金局提醒,有資金需求的養豬業者,可向農漁會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提出申請。另舊貸案件如有還款困難情形,亦可向原貸款經辦機構申請延期還款,如有相關貸款疑義,可電洽服務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