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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因此致電鹿谷鄉農會總幹事詢問開會日期,脫口「可能明早…人家檢舉的會處理喔」,結果遭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監聽到,立即通報檢察官偵辦。
簡男堅稱不是故意要洩密,南投地檢署採信,處分緩起訴,並命支付公庫4萬元。行政懲處部分,法務部將簡男移送懲戒法院。
懲戒法院認為,簡男的違失行為除觸犯《刑罰》外,也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容易讓人質疑調查機關偵辦案件是否落實偵查不公開、保密,戕害人民對公務員的信賴,有懲戒必要,審酌簡男還沒影響個案偵辦,判降一級改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