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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表示,依鼓勵檢舉賄選要點規定,因檢舉人的檢舉而查獲直轄市市長候選人賄選,最高可以獲得獎金新台幣1000萬元;查獲直轄市議員、縣(市)長候選人賄選,最高可獲得獎金500萬元;查獲縣(市)議員候選人賄選,最高可獲得獎金200萬元。
新聞稿指出,因檢舉而查獲賄選案件後,經檢察官起訴,檢舉人就可以先獲得四分之一獎金,其餘再依判決結果分階段領取。
高檢署說,民眾除可以利用0800-024099專線檢舉,也可以撥打高檢署選舉查察聯繫中心專線02-23704756或透過電子郵件信箱tphnmail@mail.moj.gov.tw檢舉賄選,將有專責人員24小時值班接聽檢舉電話。
高檢署表示,民眾一旦發現周遭有賄選情事,請立即檢具人事時地物等相關事證,撥打電話提出檢舉,高檢署受理跨區域的賄選檢舉,必嚴格保密檢舉人身分,並且儘速查辦,共同維護乾淨選風。(編輯:張銘坤)11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