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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手頭上很多案件都是這樣結案,通常是兩造財產比較多或是比較複雜的情況,我會建議當事人上法院寫清楚作成調解筆錄比較有保障」李怡貞強調,很多時候有錢人很低調,也會偏好選擇以這種方式「圓滿」的解決紛爭,畢竟有些事真的不太好揭露,為了家族名譽。
李律師提到,調解程序某些時候也是個很好的台階,而且可以低調結案,不被公開,而且通常每個個案不一樣,當事人要求也不一樣,法官也會協助爬梳離婚協議條款,再次確認,兩造簽名以後,離婚協議就生效,之後就必須遵行,不可能又反悔說哪邊不願意,大約一到兩週會收到調解筆錄正本,要收好,各自拿去戶政登記離婚換證之外,此外就是類似於可兌現的長期飯票一張。
李怡貞推測,只不過,要是對方在台灣地區無任何資產,就極可能變成壁紙一張,所以律師如何去維護當事人利益去磋商細啄條款很重要,比方說「汪小菲可以放一個大S再婚就不再負擔她的費用,沒放就乖乖付吧」而對於汪小菲與大S之間的離婚協議,執業多年的李怡貞律師也驚訝的說「竟然會水電費都全包?!我大S還不挖礦挖到爆!」
對於該事件,汪小菲21日透過律師發出聲明表示「簽署離婚協議時本身願意支付鉅額生活費,一直到現在都有付足也另外給了很多錢,另外現在存在的爭議就是本人不想再另外付所謂的家用和電費,就這麼簡單,感謝各界關心;而大S也透過律師發出聲明提到「從認識汪小菲的第一秒至今,從來沒有傷害過他的身、心!」對於汪小菲一連失控的文章,她也深感抱歉,願就此可以結束紛爭。(編輯:張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