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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民協提到,此次修憲最終未能過關,中選會應負起責任。依據投票前一個月民間團體民調,仍有將近半數民眾不知道 11 月 26 日有修憲公投,青民協指出,中選會宣傳成效不彰,甚至罔顧人民參政權利,放棄保障確診者的投票的基本權利,導致超過六萬人被迫缺席投票。
青民協更爆料,今日投票開始後,民間團體即接獲大量民眾反應,選務人員在遞交候選人選票後,並未主動提供「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選票,甚至經民眾詢問後才提供。中選會與地方選委會事先並未充分進行選務人員的教育訓練,導致此嚴重疏失發生,青民協強烈譴責,並要求中選會應積極檢討。
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表示,非常遺憾在今日有過半民意支持81歲公民權下,仍無法將青年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還給年輕世代。明年1月,民法18歲成年年齡也將生效,屆時台灣將有「一群無法投票的成年人」,這群青年在民法、刑法有完全責任,但卻沒有投票的權利。台灣也仍然會是民主國家裡,唯一還將投票年齡訂於20歲的國家。
青民協強調,此次公投結果證明,「18歲公民權」已經獲得多數台灣民眾的認同,青民協將會持續嘗試不同的法律途徑,包含憲法訴訟、修正選罷法等,爭取青年世代應得的公民權利。
最後,青民協感謝所有在這一路上,支持、協助 18 歲公民權倡議的民眾、團體和每一位朋友,謝謝你們在一路上為18歲公民權的努力,也感謝所有在今日為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投下同意票的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