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修憲案也大敗!林濁水揭「2主因」大嘆:可惜

▲18歲公民權修憲案也大敗,民進黨前立委林濁水揭2主因大嘆可惜。(圖/林濁水 臉書)
▲18歲公民權修憲案也大敗,民進黨前立委林濁水揭2主因大嘆可惜。(圖/林濁水 臉書)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2022九合一大選順利落幕,當日同時進行立院3月通過之18歲公民權修憲案的公民複決,而其結果是同意票564萬7102張、不同意票501萬6427張,最終未達通過門檻。對此,民進黨前立委林濁水分析這次反對票極高之原因,並對結果大嘆「一個正正當當的訴求,卻以歪七扭八的算計作推動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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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濁水今(27)日於臉書發文,說明18歲公民權修憲案的公投非常難通過,他自己也反覆強調了8年,接著分析這次同意票少、反退票高的理由,原因有二:

1、修憲門檻太高,若要成功通過只能「廣結善緣」,但這項議題被民進黨當局拿來當將軍國民黨的利器。不過林濁水認為實際上這議題並不好操作,「所以結果不但看不到什麼摧選舉票作用,甚至作用很可能適得其反」。

2、民眾保守性高,若要推動必須步步為營,但這次卻從18歲投票權,一躍到連「被選舉權」都囊括,使大眾更難以接受。

此兩點狀況令林濁水嘆息「一個正正當當的訴求,卻以歪七扭八的算計作推動動力,真是可惜可嘆」。

▲美國總統大選3日登場,備受國際關注,然而,台灣不分藍綠兩黨似乎都傾向支持川普,對此,民進黨大老林濁水也點出背後的矛盾與荒誕。(圖/記者吳承翰攝)
▲林濁水認為18歲公民權修憲案是個正當議題,卻因為被當成選舉利器而未通過。(圖/記者吳承翰攝)
據悉,18歲公民權主要是為下修選舉權門檻,據《憲法》第130條,現法規是年滿20歲者有選舉權,年滿23歲有被選舉權,而此次則希望能透過增訂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之一,讓年滿18歲的公民能依法擁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的權利,為我國憲政史上的第一次修憲複決交付公民投票。

而「被選舉權」部分,中選會曾說明登記為候選人本身就有年齡門檻,例如依憲法及現行法律規定,40歲才能參選總統、23歲才能參選立委與里長,故即便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通過,18歲的民眾也無法直接參選總統、立委與里長。(編輯:李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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