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國安案 港府擬向法庭申請押後審理

▲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說,律政司將會向法庭申請押後審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國安法案件。(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說,律政司將會向法庭申請押後審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國安法案件。(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9日電)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早說,律政司將會向法庭申請押後審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國安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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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在主持行政會議前向媒體說,昨晚已依北京中央發給他的公函,向北京提交報告,並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國安法條文,以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

他強調,提請人大釐清的重點是「並無本地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已在港有執業資格的外籍律師可參與本地案件,這個定義清晰。

2020年8月,警方以「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逮捕黎智英等人;2021年初,黎智英因違反國安法而在被羈押的情況下再度被香港警方拘捕,罪名是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協助罪犯」。

黎智英涉及國安法案件預定本週四(12月1日)開審,而黎智英此前向高等法院申請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歐文(Tim Owen)為其抗辯,結果獲准,但律政司不服並上訴至終審法院。

終院昨天卻拒絕律政司的上訴申請,即Tim Owen可以代表黎智英出庭抗辯。

在終院作出最終裁決後,李家超隨即對外公布,將會提請人大解釋香港國安法條文。(編輯:周慧盈)11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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