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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人須於指定日期前完成領獎手續,逾期視同放棄得獎資格,歉難補發;該獎項將以候補名單依序遞補。如有洽詢事宜,可於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之每日上午9點30分至中午、下午1點30分至5點30分,洽詢公路總局「一騎來找查」抽獎活動小組。
公路總局提醒,民眾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不得載人,且需佩戴安全帽,最大行駛速率為25km/h以下,也不得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與規格,另車輛應投保強制險、需登記領用懸掛號牌、騎乘年齡應年滿14歲以上。若是目前已使用之微型電動二輪車,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於113年11月29日前依規定登記、領用、懸掛牌照,請車輛所有人儘速至監理所辦理,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