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被警查獲海洛因毒品 一口吞下滅證

▲男子吞下毒品滅證,警方與救護人員對其催吐無效,立即將其押送醫院(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男子吞下毒品滅證,警方與救護人員對其催吐無效,立即將其押送醫院(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林姓男子昨(30)日深夜騎機車被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員警攔下臨檢,當林男被警方發現隨身包中藏有不明粉未毒品時,竟然第一時間搶先將該包粉未一口吞下滅證,警方將其壓制並請救護人員到場施以哈姆立克法催吐,再將林男送醫檢查。警方在其皮包另查獲一包海洛因一級毒品,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台中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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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於11月30日執行擴大臨檢勤務,22時許在黎明路3段路檢時,西屯所員警見1輛重機男騎士神情緊張、眼神飄忽不定,立即對其進行攔查,林男(41歲)自行取出隨身皮包時,員警見皮包內疑似放有白色粉末分裝袋,惟林男搶先將該粉末包塞入嘴中吞食,員警立即壓制制止其吞食,然林男一直抗拒吐出。


員警呼請救護人員到場實施哈姆力克催吐,但無明顯效果,復將林嫌送往醫院,經檢查未有亢奮、昏厥、瞳孔放大迷幻之反應,研判無生命危險。警方另於皮包內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0.45公克),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臺中地檢署嚴辦。警方呼籲,犯錯尚有自新機會,切勿為了規避刑責鋌而走險,恐造成難以挽回的遺憾。警方將持續掃蕩非法,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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