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證實碩士遭撤銷 台大:已將調查結果函報教育部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2)日證實,2011年在台大國發所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遭台大認定涉及抄襲,撤銷碩士論文。(圖/記者李春台攝,2022.11.09)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2)日證實,2011年在台大國發所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遭台大認定涉及抄襲,撤銷碩士論文。(圖/記者李春台攝,2022.11.09)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桃園市長鄭文燦日前被爆出2011年在台大國發所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涉及抄襲,他今(2)日下午發出新聞稿證實,台大社科院學倫會撤銷其碩士論文,願意坦然面對審定結果並再一次致歉。台大表示,已將調查結果通知檢舉人、被檢舉人及函報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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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提到,關於台大社科院學倫會撤銷本人台大國發所碩士論文,本人基於熱愛、尊重母校台大,雖然有所遺憾,但願意坦然面對現在以嚴謹的學術規範的審定結果。自己出席學倫會說明時,已經針對論文引述的瑕疵說明原因並且致歉,現在重審論文結果出來,願意再一次致歉。

台大回應,教務處已於10月4日接獲具名檢舉函,具體提出鄭文燦的碩士論文涉及抄襲。教務處在審查必要條件後,依「國立台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確認受理;並依規定交由原屬學院–社會科學院成立審定委員會審定此案。社科院也依據處理要點規定,組成審定委員會,依照學術倫理調查處理程序辦理審定作業。

社科院完成審定作業後,已將其審定報告書及會議紀錄送交教務處核定。經教務處確認審定會的成立及審議過程,以及審定書的報告內容,教務處同意審定書的報告內容及建議。台大並已將調查結果通知檢舉人、被檢舉人及函報教育部。

台大重申,學術倫理與誠信是學術研究的基本要求,台大堅持此一標準,不會含糊以對,以維護立校近百年的學術名譽。

另外,有關台大教授陳明通的相關調查。台大表示,現仍依學校程序調查中,尚無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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