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高招挖坑「汪小菲跳了」!傻認2點違法 最慘下場曝光

▲大S(徐熙媛)日前公開買房明細以及汪小菲向她借錢的借據,汪小菲也貼出離婚協議書等相關證據自清。(圖/汪小菲微博)
▲大S(徐熙媛)日前公開買房明細以及汪小菲向她借錢的借據,汪小菲也貼出離婚協議書等相關證據自清。(圖/汪小菲微博)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大S(徐熙媛)日前公開買房明細以及汪小菲向她借錢的借據,再度掀起話題,汪小菲也貼出離婚協議書等相關證據自清,不過卻在今(4)日又發文喊「停戰」,但隨即就刪文。然而在這一來一往的過程當中,大陸網友卻意外發現,汪小菲恐怕自招了2項罪狀,引起巨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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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日前在臉書上先公開了自己出錢買房明細,隨後又曬出汪小菲向她借錢的借據,讓汪小菲反擊怒嗆「你今天睜眼說瞎話,咱們買的那個房子時,我在台灣都沒有賬戶!我賣了畫,都匯到你永豐銀行!首付交了兩個多億,後來酒店有了賬戶,就從酒店付的房貸,當時酒店開業差點兒資金,從大陸匯不來錢!你以為匯款那麼容易嗎?我讓你幫我度過一下」並直指當時離婚大S自己說不需要還,如今出爾反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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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回擊大S的貼文疑似自爆兩點違法,引起討論。(圖/汪小菲微博)
結果一方面網友關注兩人感情關係,但卻發現汪小菲疑似掉進大S挖的坑之中,自招違法,包括汪小菲提到「我賣了畫,都匯到你永豐銀行!首付兩個多億」被大陸網友搬出法規表示「在國內賣畫,匯款到台灣,如果真如汪所說,那麼可能涉嫌非法換匯,國家外匯局明文規定,每個公民每年的換匯額度為5萬美金。」

此外,汪小菲還提到「後來酒店有了帳戶,就從酒店付的房貸」網友也解釋這有違法疑慮,解釋「如果是獲得大陸外匯管理局批准的額度,但仍不能用於還款個人房貸,涉嫌逃漏稅」如果以上2點被實錘的話,汪小菲恐怕觸犯中國刑法的第225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汪小菲反擊提到「我賣畫,都匯到你銀行」,引起稅務、外匯等問題。(圖/屠龍的胭脂井微博)
▲汪小菲反擊提到「我賣畫,都匯到你銀行」,引起逃漏稅、外匯等問題。(圖/屠龍的胭脂井微博)
不少大陸網友紛紛議論「.....我看這汪小菲是跳進大S挖的坑出不來了」、「國稅局這可找上門的話,汪小菲就要完了」、「不打自招,大S這未免太高招了些」、「大S出手,你便跳進了坑,還是趕快諮詢律師問問吧,不要自己自爆違法還不知道」、「汪小菲真的不如他媽,別人都給他下好套了還要自己往裡面鑽,自己發出了鐵證還想休戰,國稅局給休嗎?」(編輯:張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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