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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解釋,「據要表彰的是『借貸契約』的存在,借貸契約其實沒有規定一定要書面」,只不過還是要有證據比較好處理,以免對方欠債不還,而借據也沒有規定形式,而且只要借據上能看出雙方有成立借貸契約就可以。
巴毛律師建議,借據上還是要擁有3個重點,包含「借款人、被借款人是誰?」、「借了多少錢?確切金額是多少?」、「什麼時候借?什麼時候要還?」結果汪小菲的親筆借據上通通符合條件,因此,這張借據是絕對有效力的,「真的很棒,容我尊稱它汪仔小英雄。」
再來巴毛律師也提醒,借據、借貸契約不一定要以書面形式處理,手機訊息上的也可以,例如:「小毛~我跟你借個一百萬週轉,下個月10號還你」, 然後再配合上小毛匯款100萬給大胖的匯款紀錄,都一樣可以作為借款的證明。最後巴毛律師也不忘轉發照片調侃汪小菲,「圖片看得出來,大S很早以前就叫小菲閉嘴少說點話了,聽某嘴大富貴啊小菲,前妻的話更要聽好嗎。」(編輯:詹鎰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