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回應民意!民進黨籲修《選罷法》公職排黑金槍毒

▲民進黨立院黨團拋出修改《選罷法》,計畫未來候選人要排除黑、金、槍、毒。(圖/翻攝自民進黨立院黨團臉書)
▲民進黨立院黨團拋出修改《選罷法》,計畫未來候選人要排除黑、金、槍、毒。(圖/翻攝自民進黨立院黨團臉書)

記者陳威叡/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院黨團今(5)日召開「積極回應民意,推動公職排黑修法」記者會,強調為回應民意,拋出公職人員排黑條款,研擬修改《選罷法》,除現行法規貪污、賄選不得參選外,還將納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檢肅流氓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判刑確定者不得參選,排除黑、金、槍、毒,作為未來政治人物最低法律下限要求,也期盼其他政黨表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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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事長羅致政指出,政府近期掃蕩黑槍、黑幫做了很多努力,行政部門進行全國大動作掃黑,包括肅槍、掃黑與緝毒,回應民意與民怨的作為,根據警政署統計今年進行5波掃黑,掃蕩的組織與人數都創下歷年新高,這部分給予認同,立法部門同時也要進行全面排黑與掃黑。

副幹事長黃世杰,民進黨團提出公職排黑條款,因現行法規僅針對貪污、賄選剝奪參選的消極資格,認為有必要提高標準,包括行政首長與民意代表等公職人員掌握權力很大,因此將參考《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規定,將納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檢肅流氓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經判刑確定者就不得參選。

黃世杰指出,提出公職排黑條款回應民意,黨團提出相關修法,希望在委員會與院會獲得支持,讓政治更貼近民意。而民進黨對於候選人原本就有排黑條款,對政治人物也有更高的道德標準,認為修法有絕對的必要,上至立委下村里長都一並來處理。

副幹事長林靜儀則說,有些地方民眾都了解政治人物的組織與背景,也造成噤聲不敢積極參與政治活動,但公職人員不僅握有國家權力,更是要服務民眾的人,因此民進黨有責任地來提出修法,讓政治與公職人員更乾淨。

羅致政強調,民進黨立場很清楚,就是把黑、金、槍、毒排除在候選人資格中,這是未來政治人物最低法律下限要求,希望其他政黨表態支持,大家一起來好好整理政治界,至於具體條文內容,會經內部討論後提出。

對於國民黨近來加大力道批評黑道問題,羅致政指出,社會這陣子對於黑道猖獗或詐騙集團有強烈不滿,認為和民進黨九合一選舉過程不順利有關係,今日召開記者會是回應選後檢討,也是黨團內部結論之一,不全是因為國民黨的指控,且國民黨指控也並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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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