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嗆殺陳時中!野馬男撞死騎士 二審「1理由」輕判2年半

▲去年8月葉姓男子駕駛野馬跑車,闖紅燈撞上一名女騎士,導致其傷重不治。(圖/翻攝自葉男IG)
▲去年8月葉姓男子駕駛野馬跑車,闖紅燈撞上一名女騎士,導致其傷重不治。(圖/翻攝自葉男IG)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位23歲葉姓男子,於2021年8月闖紅燈超速撞死一位機車女騎士,一審遭判處4年8月有期徒刑,不過台中高分院二審時認為,葉男精神鑑定結果在智能不足邊緣、辨識能力顯著降低,加上與死者家屬以賠償510萬元達成和解,故減刑改判2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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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本案,葉男曾在IG上發文表示要「刺殺陳時中」,引發社會關注,之後於2021年8月在苗栗縣竹南鎮德照橋十字路口,開車闖紅燈高速衝撞一輛機車,機車女騎士送醫不治。

事實上這不是葉男第一次開車違規闖紅燈,且葉男事後還在IG連續發出41則貼文,談論車禍表示「我的速度跟她的速度,剛剛好就是100%死角,連我都反應不了」,引發網友撻伐。

不過由於法院審酌葉男肇事後當場向員警表示自己為肇事人,符合自首條件,依過失致死與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等罪合計判處4年8月有期徒刑。葉男提起上訴後,二審法院認為,葉男患有思覺失調症狀,過去多有脫序言行,精神鑑定結果在智能不足邊緣、辨識行為能力顯著降低,加上一審判決出爐後與死者家屬以賠償510萬元達成和解,故減刑改判2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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