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公司化子法再惹不滿 工會要求退回車輛購置辦法

▲交通部(19)日刊登「執行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所需鐵路基礎設施及車輛之建設重置購置維修經費辦法」,工會卻表示,無法接受。(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交通部(19)日刊登「執行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所需鐵路基礎設施及車輛之建設重置購置維修經費辦法」,工會卻表示,無法接受。(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黃仁杰/台北報導

台鐵公司化子法通動持續進行,交通部也在昨(19)日下午5時刊登「執行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所需鐵路基礎設施及車輛之建設重置購置維修經費辦法」草案,預告期7天,然而,台鐵企業今(20)日卻表示,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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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指出,堅決反對犧牲員工權益,確保台鐵未來發展,所以在子法協商過程皆盡心盡力,進行攻防,並請專業律師團,協助子法字句的檢視與把關,此次公告的草案,涉及軌道路線維護及列車維修,與台鐵鐵路安全與永續經營關係密切,原本12月15日,工會方與台鐵局針對草案內容討論協商完畢,然而,即將公告的內容,交通卻不採納工會的意見並強行公告。

「行政院本已責成交通部,子法協商必須充分與工會溝通達成共識,始能定案,但交通部自始至終仍以平行時空之方式,自行召開推動會報,來確立子法內容」,工會痛批,協商僅成為程序上的點綴,至於協商的內容,更只侷限於交通部參考而已,最終完全依交通部喜好,再決定是否配合修正。

工會指控,台鐵公司化設置條例在訂定過程中,交通部敷衍全體會員,以兩面手法的操作,一路闖關,把台鐵公司化當兒戲,只想交差了事。

工會最後也向交通部喊話,27日工會將召開擴大常務會議,研商子法訂定交通部強行公告,以及不履行原尊重並承諾工會的事項,進行討論並研商抗爭行動,「要求交通部停止慣有的霸道態度與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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