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議價若立法 唐鳳:數位部不會拒絕做主管機關

▲數位部長唐鳳今(20)日表示,媒體議價若立法,數位部不會拒絕做立法的主管機關,但不會變成新聞業的主管機關。(圖/記者李琦瑋攝,2022.12.20)
▲數位部長唐鳳今(20)日表示,媒體議價若立法,數位部不會拒絕做立法的主管機關,但不會變成新聞業的主管機關。(圖/記者李琦瑋攝,2022.12.20)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行政院要求促成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對話,共舉辦4場,已於16日落幕,外界關心後續進度。數位部長唐鳳今(20)日指出,推動媒體與數位平台分潤機制是數位部明年3大重要施政之一,將分為短、中、長期規劃,短期包含建立分潤機制、讓雙方持續對話,中期的話立法是選項之一,若決定立法,數位部不會拒絕擔任立法的主管機關,但不會變成新聞業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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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業者與數位平台自2日起展開對話,16日是最後一場。唐鳳表示,健全的新聞報導是民主素養的根本,Google和Facebook兩平台在對話會議中,都希望能確保新聞查證工作,不該只由平台方來判斷,除了專門的事實查核組織外,希望主流媒體也有適時查核流程跟機制,協助數位轉型的平台對接,各部會將在政委吳政忠協調下合作,優先達成這部分。

至於雙方是否會展開第二輪對話?唐鳳提到,數位部會盡速將4場會議對話重點,呈報至行政院跨部會小組進一步研議,各部會將對第一輪內容,進行可行性評估,先蒐集各部會願意配合的部分,分短中長程給予回應,若需要進一步對話,才會再來規劃。

她透露短、中、長期規劃,短期就是持續對話機制,建立分潤機制、即時的事實查核機制等;中期則看現行法規有無要調整部分,立法也是選項之一,而短期、中期的作為可以並進。但她強調,若需要立法,數位部願意協助研擬、作為立法的主管機關,但不會變成新聞業的主管機關,若能滿足這個前提,就不會拒絕擔任立法後的主管機關,這部分責無旁貸。

至於立法採哪種模式?數位部次長李懷仁表示,尚未確定,目前有歐盟模式、加拿大模式、澳洲模式可參照,媒體的公會還沒有取得共識,也需要社會溝通。

李懷仁說明,畢竟Google和Facebook兩平台商業模式不一樣,共識與關注焦點略有不同,用同一個框架處理,有一定難度,可能牽涉到公平會角色,有沒有聯合行為,財政部則涉及到稅的問題。而這些都是跨部會議題,不是數位部單一部會就能決定。但他也透漏,很多事情不用立法就能開始進行,像Google承諾會提出具體方案,媒體也覺得有釋出善意,已私下跟媒體相關公會取得對話,希望他們可以盡快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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