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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這些錢非違法徵收,而是高於預期的稅收:
林智群說明政府每年都會估預期數字,實際稅收基本上不可能會與預估的一模一樣,少了是短徵,高了就是超徵,但高或低都不代表國家佔了人民便宜。稅收之所以高於預期,是因為過去幾年台灣經濟表現良好,企業有賺錢;而馬總統時代之所以短收,是因為
經濟表現不佳。他總結「表現不佳時,也沒要求大家補繳稅,為什麼超收就要退給大家?」。
二、國債高卻發現金給人民,實在太矛盾:
他認為有錢應該拿去還債,而不是發現金給人民,再來舉債。
三、若真要退稅,應退給多繳稅的人或公司:
林智群認為追根究底,多出來的稅收應退還給台積電跟電子公司,這類繳最多稅的人。
四、發現金給人民意義不大:
他表示人民收到現金,轉過身也只會投票給別人,並不會討好到人民,而這不經思考的舉動反而會得罪理性思考的中間選民。
林智群不久後再次發文,說明當政府短收時,入不敷出,只能舉債;但現在政府超收時不拿去還債,卻發現金給人民,這樣的處理會讓政府一直處於負債狀態,琳律師反問「請問一下,那些債務,是誰要來還?你我的小孩。這就是債留子孫」。(編輯:李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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