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出遊停車小心!消保處稽查停車場2/3違規 1家竟無照

▲春節出遊停車竟令人憂心!消保處今公布去年5-8月巡查全台18家大型賣場、樂園、百貨等附設停車場,逾2/3比例不合規定,僅有5家全數合格。(圖/記者汪睿琦攝)
▲春節出遊停車竟令人憂心!消保處今公布去年5-8月巡查全台18家大型賣場、樂園、百貨等附設停車場,逾2/3比例不合規定,僅有5家全數合格。(圖/記者汪睿琦攝)

記者汪睿琦/綜合報導

春節出遊、逛百貨賣場人潮多,大部分民眾開車載一家大小出門,停車問題總是讓人頭大,停車費用糾紛也是屢見不鮮!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9)日公布去(2022)年5到8月,稽查全台18家百貨、大賣場、飯店、遊樂園附設停車場結果,18家受稽查的停車場中竟然有13家不符合規定,比例超過2/3。更誇張的是,台中廣三SOGO百貨附設停車場竟然沒有申請「停車場登記證」,完全是無照營業,立即被罰6000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正,後續已申領停車場登記證;而違規樣態最多的則是「身心障礙或婦幼專用停車位遭占用」共計9家。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停車前並應確認場內有張貼停車場登記證,場外清楚標示停車費率與管理規範、營業時間、收費標準、收費方式及聯絡電話等資訊,以免發生糾紛申訴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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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處去年5到8月會同地方主管機關,前往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宜蘭縣、基隆市、新竹市及嘉義市共13間大型營運場所附設停車場稽查。查核重點包括,是否申請停車場登記證、有無依停車場法規定公告營業事項、是否符合路外停車場租用定型化契約之規範、專用停車位是否遭占用,以及消防、建築管理、治安防護查核等項目。

▲其中經消保處查核發現事關重大的有1家「無照營業」,主管機關當下就依法裁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並限期改正,經11月再度複查後,業者已依限申請停車場登記證並經地方政府交通機關核發在案。(圖/記者汪睿琦攝)
▲其中經消保處查核發現事關重大的有1家「無照營業」,主管機關當下就依法裁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並限期改正,經11月再度複查後,業者已依限申請停車場登記證並經地方政府交通機關核發在案。(圖/記者汪睿琦攝)
消保處查核發現,台中廣三SOGO附設停車場竟然是「無照營業」,當下就依法裁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並限期改正,經11月再度複查後,業者已依限申請停車場登記證並經地方政府交通機關核發在案。

消保官王德明指出,此次查核最為嚴重違規事項為「占用身心障礙、婦幼專用停車位」,共有9家停車場所被發現不少車主並沒有放置身心障礙證明於擋風玻璃,卻佔用身心障礙空間車位。提醒車主切勿存有僥倖心理,若經查獲車主恐遭法600元至1200元罰鍰。

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王基洲表示,去年巡查18家營業場所竟有13家不符合規定,比例逾2/3情勢重大,消保處希望交通部於今(2023)年擴大巡查100家營運場所停車場,若今年上半年查核業者成效不彰,交通部不排除下半年再度擴大巡查。

王基洲也提到,以往交通部會要求地方政府去查核大約總數停車場所的4成左右業者,去年經查的場所就有2700多處,大部分業者遭查獲都屬於「沒有標明收費標準」,包含車主只停半小時的話,到底要收多少錢?沒標明清楚讓車主霧煞煞,不過好在經查獲的業者都有在限期內改正,免於惹罰款上身。

消保處提醒,依「路外停車場租用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停車場僅出租車位供停放車輛,除可歸責於業者情形外,停車場對停放之車輛不負保管責任。民眾選擇停車場時,應留意場內監視設備是否完善,如發生事故,停車場方可提供相關監視畫面,以保障車主權益。

▲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王基洲提到,消保處希望交通部於今(2023)年擴大巡查100家營運場所停車場,若今年上半年查核業者成效不彰,交通部不排除下半年再度擴大巡查。(圖/記者汪睿琦攝)
▲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王基洲提到,消保處希望交通部於今(2023)年擴大巡查100家營運場所停車場,若今年上半年查核業者成效不彰,交通部不排除下半年再度擴大巡查。(圖/記者汪睿琦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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