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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其他看完抱怨文後,紛紛傻眼回應「超過86001元才要扣5%,而且隔年綜所稅沒超過還可以退回啊!投保薪資*4超過你的年終才需要扣補充保費,而且扣的金額又不多,根本是炫富文吧」、「年終能多到要扣補充保費的也不簡單」、「炫耀文無誤,年終我才半個月」、「我寧願被扣補充保費…」。
據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公布的「112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顯示,當給付給員工年終獎金超過86,001元時,因屬於非固定薪資以外的獎金收入,公司必須自行扣繳5%。
另外根據「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表中提到,若員工獎金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時,超過的部分,才需要扣取「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