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延會優先處理發現金 時力黨團:反對無差別普發

▲立院延會優先處理特別條例發現金,時力黨團反對無差別普發現金。(圖/時力立院黨團提供)
▲立院延會優先處理特別條例發現金,時力黨團反對無差別普發現金。(圖/時力立院黨團提供)

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

立院本會期將延會至1月19日,並優先審「發現金」特別條例,再處理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法等案。時代力量立院黨團今(16)日表示,反對無差別的普發現金,超徵稅收應用於刀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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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行政院提出之「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特於今日召開回應「稅收超徵全民共享法案」記者會。

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針對今日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開黨團協商處理「稅收超徵全民共享條例」等兩案,時力黨團並未提出對應草案,因時力黨團堅決反對國、民兩大黨為了兌現自身普發現金的政治支票,在過年前短短四個工作天就要立法院逕付二讀方式,背書完成條例審查,簡直荒謬。

邱顯智表示,時力黨團要求先處理總預算及待三讀的法案後,再處理特別預算條例,卻被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在上週五黨團協商罵「在野黨綁架總預算」,根本是子虛烏有的指控。《預算法》第51條明文,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15日前由總統公布,但新會計年度已開始16天,立法院卻尚未完成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的審議,國、民兩大黨為了兌現政治支票、打亂預算審議時程。時力黨團嚴厲譴責此一亂象。

副總召陳椒華指出,我國財政紀律上一直以來存在一項嚴重的問題,就是常態性編列特別預算。根據《預算法》,編列特別預算應符合「緊急、重大、不定期」等要件。然而,蔡政府執政以來頻頻編列特別預算,卻非所有特別預算都符合「緊急、重大、不定期」的情況。監察院調查報告更指出我國已出現特別預算編列常態化的情形,甚至這次特別預算條例中的第三條就與年度總預算的編列項目的差不多,但卻透過特預算條例掩飾收支失衡之事實。

陳椒華表示,特別預算之編列,絕對不得舉債來發現金。尤其這次政院版條例特別明文,所需經費來源不受《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7項規定的限制,國發會與主計總處應向全國國民說明清楚,此次特別預算支出會舉用多少債務來支應。若不會,那為什麼還要將「不受預算法」相關條文限制之文字入法。決不可因為通過本次條例與相關費用支出,變相債留子孫。

王婉諭表示,若確實要利用這筆稅金來加強韌性,應優先用於經濟與社會地位上較脆弱的群體,合理的共享經濟成果,讓因為疫情而承受嚴重衝擊的人民,恢復他們經營正常且穩定的生活能力。例如蔡英文總統承諾於8年興建12萬戶社會住宅,推動居住正義,但至今達成進度卻不到六成。另外在社會安全網、提高公托數量及罕病藥物等議題,常見行政機關認為有必要推行但經費不夠的窘境,應透過此次超徵稅收,將錢真正用於刀口。

時力立院黨團提出三點呼籲,一、特別條例應依循正常程序,嚴格審查,切勿架空法案審議程序,逼迫立法院於短時間內通過。二、謹慎檢視我國財政收支和預算編列情況,嚴守財政紀律,不讓特別預算常態化,把公帑用在真正緊急迫切的需要上。三、就算今天真的決議要發放現金,前提是絕對不得舉債,且時力黨團也反對無差別普發現金,而是有條件的發給現金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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