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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呼籲,為使廠商落實商品的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維護消費者權益,提醒消費者選購安裝「電動車充電設備」商品時,應購買有貼附「自願性檢驗標識」的商品,充電設備的安裝應由專業技師依法規規定施作,並向台電公司申請竣工送電審查,以確保用電安全。
經濟部提醒,充電前,應先確保充電介面與電動車所使用介面相容,避免誤插或硬插造成「電動車充電設備」不正常供電或運作。
充電中,「電動車充電設備」充電電流相當高,因此應嚴禁拔取或觸碰充電槍及纜線、避免使用轉接頭,也避免乘坐在車內。充完電後,應先確保充電已確實完成,並關閉「電動車充電設備」,再行拔除充電槍頭。
經濟部提到,檢定合格印證貼附於計量模組的外殼開啟處,以防篡改設備相關功能,並加貼檢定合格單於電動車輛供應設備正面明顯處,消費者選購時或使用「電動車充電設備」時,建議確認該印證貼是否完好未毀損,確保交易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