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調查不實?前刑事局副座控2檢涉誹謗

▲前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委任律師黃秀惠(圖/記者潘千詩攝,2023.01.17)
▲前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委任律師黃秀惠(圖/記者潘千詩攝,2023.01.17)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去年11月爆發檢察官及高階警官前往「88黑金招待所」醜聞,歷經2個多月的行政調查,高檢署、新北檢及警政署同步於上周五(13日)下班前公布調查結果,其中,遭拔官的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今(17)日展開反擊,委由律師到台北地檢署遞狀,對新北檢檢察官王涂芝、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鄭鑫宏提起加重誹謗、誹謗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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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建榮委任律師黃秀惠表示,「這水很深」,根本誣陷忠良,如果我們手上沒有證據,誰敢來告檢察官?

黃建榮的告訴狀指出,檢察官王涂芝受理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林秉文洗錢案後,竟作出讓林秉文300萬元交保、郭哲明潛逃出境等啟人疑竇的強制處分,又因民怨炸鍋,去年12月10日,王女涉透過媒體帶風向「知情人士卻透露,同樣捲入風暴的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前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曾在案件曝光後致電給她(王凃芝),引導或暗示王女在接受行政調查時,對外說沒去過88招待所。」

黃另指控,王女在高檢署及新北檢訪談時,胡亂指摘「黃建榮稱改往信義區歡唱」等不實陳述。

告訴狀也指出,負責調查的高檢署主任鄭鑫宏,故意不追究王涂芝到88會館接受招待與她縱放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讓林秉文300萬交保之間是否可能涉貪,卻故意轉移焦點,將調查重點放在收到檢舉後唯一沒有「吃案」,且在10天後就把郭哲敏移送法辦的主任檢察官黃錦秋有無涉足88會館。

黃建榮另指控,鄭鑫宏明知他及黃錦秋已提出事證,證明王涂芝指黃錦秋事後要她改口說沒去88會館,並非事實,卻仍在調查報告認定黃錦秋「以LINE語音電話要求王涂芝改口否認有至88會館」不實結論,導致他被警政署記過調職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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