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郭哲敏地下匯兌案 查扣逾2.5億、20筆不動產

▲新北地檢署指揮刑事警察局帶回被告(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新北地檢署指揮刑事警察局帶回被告(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最高檢察署今(19)日表示,88會館事件,嚴重影響司法形象,自去年11月起,就統合北三檢查緝與主嫌郭哲敏相關的地下金融業者,之前已查扣價值逾2.5億元的現金、泰達幣等犯罪所得、收押6名被告外,今天再向法院聲請扣押郭哲敏台北、桃園共20筆不動產,同時又兵分5路再度發動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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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掃蕩88會館相關地下金融業者,法務部責成最高檢察署邀集高檢署、北檢、新北檢、士檢及調查局共同調查。

去年11月2日首波搜索,是由新北檢7位檢察官,指揮刑事局等共55名員警,同步搜索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林秉文、杜姓被告等人位於雙北的住居所及辦公處所共19處,帶回12名被告,查扣現金4284萬元及虛擬幣641萬2959顆 USDT(折合新台幣約2.06億元)、手機、存摺等。其中6人被依《銀行法》收押禁見,其餘被告以300萬元至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新北地檢署現場查扣不法所得之現金(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新北地檢署現場查扣不法所得之現金(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經清查,郭哲敏、林秉文的巢穴並未掃蕩乾淨,今年1月13日,新北檢、北檢、士檢同步發動掃蕩。

新北檢搜索鄭姓被告等人雙北的住居所等8處,查扣現金128萬3000元、手機、隨身碟等物,6名被告分別以50萬至6萬元不等交保。

▲新北地檢署現場查扣不法所得之現金(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新北地檢署現場查扣不法所得之現金(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北檢5名檢察官聯合士檢2位檢察官,指揮北檢6名檢察事務官及台北市調查處40名調查官,同步搜索王姓、蔡姓及鍾姓被告等5人雙北的住居所及辦公處所等14處,查扣現金399萬6659元,多國外幣(折算約新台幣60萬元),1輛車、名酒55瓶、 名牌包34個、鑽石4顆、黃金8兩6錢、保險箱6個、涉案帳冊及手機、筆電等,被告以100萬、5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今天,北檢與士檢另搜索5處,查扣相關公司帳冊文件及電磁紀錄。 至於新北檢則向法院聲請扣押郭哲敏犯罪所得的台北及桃園不動產共20筆。

▲北檢指揮調查局現場查扣不法所得之現金、名牌包、名酒等(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北檢指揮調查局現場查扣不法所得之現金、名牌包、名酒等(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北檢指揮調查局現場查扣相關公司帳冊文件(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北檢指揮調查局現場查扣相關公司帳冊文件(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現場查扣不法物品(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現場查扣不法物品(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現場查扣不法所得之現金(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現場查扣不法所得之現金(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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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