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籲網購年菜要留意 聰明消費更安心

▲網購年菜五花八門,是近年來國人準備年夜飯的選擇。(圖/NOWnews資料照片)
▲網購年菜五花八門,是近年來國人準備年夜飯的選擇。(圖/NOWnews資料照片)

記者陳威叡/台北報導

春節將至,多數民眾工作忙碌,無暇準備年菜,網購年菜五花八門,許多業者瞄準此商機,預先提供各式年菜商品型錄供民眾選購,行政院消保處今(20)日表示,網路或型錄僅有圖片供消費者選擇,因此偶有發生民眾收到實際商品的內容或份量,與圖片落差過大的情形,呼籲民眾網購年菜雖然方便,但務必慎選商家,特別是年菜資訊是否充分揭露,以免影響過年團圓圍爐的心情。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消保處表示,衛生福利部已訂定「以通訊交易方式訂定之食品或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凡是業者以電視、電話、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方法,消費者未能預先檢視食品或餐飲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訂立契約,均應依照前揭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完整揭露品名、內容物名稱及淨重、容量或數量等完整資訊。消費者收到食品或餐飲時,應儘快拍照或錄影存證檢查商品,如發現內容或份量有瑕疵或不符者,應儘速通知業者處理。

消保處指出,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雖然消費者以通訊交易購得的商品,在收到商品後7日內,可以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退回商品或以書面方式通知解除契約;但對於易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的食品或餐飲,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不適用7天猶豫期時,則不適用。

消保處說明,網路訂購的年菜若屬可立即食用者,因易腐敗或保存期限較短,且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不適用7天猶豫期時,將無7日無條件退貨解約的適用;若為冷凍保存期限較長的食品,仍可依前揭規定,主張解約退貨,最後提醒民眾,如發生消費爭議,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進行線上申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