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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進一步說明,管制藥品包括成癮性麻醉藥品及影響精神藥品如安眠藥等,世界各國管理皆相當嚴格,我國醫療上常使用的佐沛眠(Zolpidem)、三唑他(Triazolam)、氟硝西泮(Flunitrazepam)等鎮靜安眠類藥品,及嗎啡(Morphine)、吩坦尼(Fentanyl)等成癮性麻醉藥品皆屬管制藥品,依法限供醫藥及科學上之需用,如來源不明或流為非法使用,即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稱的毒品。
食藥署呼籲,國人出國旅遊或洽商,若有需要攜帶個人藥品,建議隨身攜帶原主治醫師所開立診斷證明書或處方箋影本;若屬第1級至第3級管制藥品,可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檢附聲明書及醫師診斷證明書等相關資料,向食藥署提出申請,開立證明文件,於出國前,也可查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瞭解入境當地國是否有特殊規定,以免誤觸入境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