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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小年夜放假讓春節連假保證有7天,是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核定,於民國109年起實施,採「補班挪移」調整而成,目的是讓民眾有固定且較長的春節連假,除可及早規劃活動,亦能藉此活絡經濟。
今天是春節過後的第一個補班日,陸續有民眾不滿今年因為連續假期調整,共有6次補班日。
人事總處今天回應中央社記者詢問時表示,近來部分民眾反映今年調整放假及補班次數太多,人事總處將持續蒐集多方意見,作為日後研修參據。
人總指出,連續假期除可鼓勵民眾從事國內旅遊,有助於紓解工作壓力、增進內需市場及促進經濟發展,若民眾有個人需求,仍可於補班日自行請假;而綜觀未來5年,每年調整放假次數均不超過3次。
人總表示,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依國防部規定辦理;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則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
民間部分,人總指出,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其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編輯:林克倫)112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