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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表示,這次啟用的AI量刑資訊系統分為「事實型、評價型」二種模式。
事實型模式是從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內容中,揀選出量刑因子歸納整理,使用者可以用個案的事實內容去查詢。此模式的犯罪類型包括不能安全駕駛案件、 詐欺案件、竊盜案件、傷害案件、肇事逃逸案件。
評價型模式是從判決說明的量刑審酌事由,歸納是說明刑法第57條哪一款的量刑審酌事由,並研判是屬對被告有利、對被告不利或中性的量刑因子,並歸納整理,使用者可以用個案的量刑情狀去查詢。此模式的犯罪類型包括槍砲案件、毒品案件、妨害性自主案件。
司法院強調,AI量刑資訊系統具有資料即時更新、因應需要機動調整、提供進階搜尋、智慧學習&聰明標註等4大優點;法官可於「法官資訊服務平台」左列之「單一登入系統」點選「事實型AI量刑資訊系統」或「評價型AI量刑資訊系統」進入查詢,未來也將陸續開放給檢察官、律師及一般民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