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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發出後引起激烈討論,網友回覆「9年級都有房了,78年在做什麼?」、「你繳的稅被拿去補貼也算種參與」、「是,四年前買房,之前發現樓下賣的房價漲幅比我總薪水還多......」、「月薪五萬是買什麼房」,部分人認為不需如此悲觀「獨生子就真的等就可以了」、「可以繼承阿,哪會完」、「買遠、買小、買舊一點啊」。
針對中低薪房貸族支持方案,規劃明訂以民國112年2月28日為基準日,並以民國110年家戶所得合計於120萬元以內,每戶可拿3萬元採一次撥付。可申請民眾資格條件規定,僅1筆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名下持有房屋1戶以內、110年家戶所得合計於120萬元以內,及原始核貸金額台北市850萬元(總價約1200萬)以下,其他縣市700萬元(總價約1000萬元)以下。(編輯:李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