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半導體WTO爭訟 美接受台灣旁聽但拒絕俄國

▲中國向WTO控告美國限制半導體產品輸入中國一案,美國同意與中國諮商,並同意台灣申請旁聽,但罕見拒絕俄國旁聽。示意圖。(圖/翻攝自 WTO 官網)
▲中國向WTO控告美國限制半導體產品輸入中國一案,美國同意與中國諮商,並同意台灣申請旁聽,但罕見拒絕俄國旁聽。示意圖。(圖/翻攝自 WTO 官網)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田習如布魯塞爾16日專電)中國向WTO控告美國限制半導體產品輸入中國一案,美國同意與中國諮商,並同意台灣申請旁聽,但罕見拒絕俄國旁聽,理由是不願與侵略者「如常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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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自2018年以來禁止部分高階半導體產品出口到中國的連串政策,去年12月被中國告上世界貿易組織(WTO),要求與美進行諮商,也就是WTO爭端解決機制的第一階段。俄國與台灣則先後以利害相關第3國的身分,申請列席旁聽。

根據WTO今天公布的2份文件,美國在9日拒絕了俄國的申請,理由是「有鑑於俄國預謀且無故的入侵烏克蘭,美國沒有意願與俄國代表進行如常(business-as-usual)的往來活動,包括(參與WTO諮商)這種直接的交流。」

美國並認為俄國提出參與諮商的理由站不住腳。俄國主張其在美對中半導體出口禁令下,實質利益受到影響。

WTO爭端機制規定,會員國的實質貿易利益受到影響時,雖非爭訟兩端當事人,也可要求參與諮商會議。這個參與實務上多為列席旁聽,但有助於第3國瞭解爭訟兩造的主張。

美國正是因為認同台灣的實質利益與本案相關,在另一份文件接受台灣參與。美國表示,「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台灣加入WTO會員的名稱)在申請文件中提到其2021年半導體產業的全球市場營收占有率達26%,並且與美國有密切的雙邊貿易連結,因此具有充足根據。

曾任職台灣駐WTO代表團的律師李柏青指出,第3國申請參與後,像本案這樣一個被拒絕、一個被接受的狀況,過往確實不常見,但美國引俄烏戰爭為理由,並非沒道理。

「只能說戰爭下的國際組織運作,和承平時期很不一樣。」李柏青說。

他進一步解釋,俄國被拒後,屬於「原告」的中國也無權改變,但若這個案子進入下一階段,也就是當中國不滿意與美國諮商的結果,要求WTO成立爭端解決小組(Panel),屆時任何會員都可申請以第3國身分參與,包括俄國,沒有准否的問題。

另據WTO公布日期為1月12日的文件顯示,美國雖然同意中國的諮商要求,但強調中國所指涉的美國「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Export Control Reform Act of 2018)及其施行條例「出口管理規則」 (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都是為了保護美國國家安全的立法。

美國認為,根據WTO規定,「國家安全議題並非WTO爭端解決機制能夠審查或決議的政治性事務,每個會員對其相關措施是否為其重要安全利益,保有決定權」。

因此美國言明,在不減損美國對前述國安議題的主張之下,接受與中國諮商和同意台灣參與。

美中將會訂出一個彼此方便的時間進行諮商,並通知台灣列席。(編輯:周永捷)11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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