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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明細曝光後,卻有幾點關鍵立刻被看出來,首先是「包含四獎4000元以上的統一發票獎項,只能到銀行、農會或漁會信用部等地兌獎」;其次是事主中的3個2百元六獎,消費金額皆「只有1、2元」,而民國111年(2022年),「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就增訂第2項及第3項,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當期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且該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者,不予給獎。
因此貼文下方,多數網友一面倒地吐槽「885張發票,總消費金額為15602元,平均一張發票金額是17元」、「平均一張發票花不到20,這我不好說什麼」、「那麼多一元兩元的不合理發票,早就被通知不能領取了,還一直狂洗這種發票」、「老實說8百多張只花了一萬五有點不太合理」。(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