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霖反擊鄭仲茵打人、不讓見女兒 怒吼:被消費了20年

▲陳冠霖不忍被前妻形容成不顧家庭的人,怒曬起訴書反擊。(圖/三立)
▲陳冠霖不忍被前妻形容成不顧家庭的人,怒曬起訴書反擊。(圖/三立)

記者江芷稜/綜合報導

女星鄭仲茵和陳冠霖曾有一段婚姻,20年前爆出家暴疑雲離婚,女方單獨撫養女兒,近日更在節目上控訴前夫另組家庭後,都沒有提出想見家人的要求,自從女兒滿月之後就沒見過爸爸,將陳冠霖形容成一位渣男。陳冠霖不忍了,今(3)日在社群平台反擊前妻惡人先告狀,本來想「各自安好」,卻一直被污名化,「我已經被消費了20年!我,不願再保持緘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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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霖在《一家團圓》片場是孩子王。(圖/三立)
▲陳冠霖另組家庭,鄭仲茵爆料他從沒想見過女兒。(圖/三立) 
▲▼鄭仲茵與女兒黛拉上綜藝節目,19歲黛拉外型清新可人。(圖/翻攝自鄭仲茵臉書)
▲鄭仲茵與女兒黛拉上綜藝節目,19歲黛拉外型清新可人。(圖/翻攝自鄭仲茵臉書)
陳冠霖表示,當初離婚時基於母親育兒的天性,協議女兒由女方撫養,隱忍眾人誤解成犯錯的一方,卻因此被鄭仲茵不斷醜化自己的形象,塑造偉大母親的光環,「因此,今天我要將當年的事實公諸於世,除了還我自身清白,聲張正義;我更相信這才是對已經長大成人,能有是非對錯判斷能力的家人最健康、最正確的教育。」

他曬出當年法庭上的起訴書,證明司法是公平的,當時旁人看到的真相,是兩人在KTV起口角,對方動手打人,這些都能調閱證據出來佐證,法官說「證人都說是妳打人,為何變成陳先生是施暴者?妳在玩弄媒體?!給七天期限和解,不然就先起訴妳!」後來鄭仲茵被起訴,才急著找陳冠霖辦理離婚手續、撤銷告訴,雙方因此和平分手,陳當時依約支付75萬元給前妻,且願意支付每個月2萬元的教育生活費,匯入女方的戶頭,直到女兒年滿20歲,這些都有單據佐證。

▲陳冠霖在臉書發表長文,反擊鄭仲茵對他的不實指控。(圖/翻攝自陳冠霖FB)
▲陳冠霖在臉書發表長文,反擊鄭仲茵對他的不實指控。(圖/翻攝自陳冠霖FB) 
▲陳冠霖曬出鄭仲茵動手打人的起訴書,被提告是傷害罪。(圖/翻攝自陳冠霖FB)
▲陳冠霖曬出鄭仲茵動手打人的起訴書,被以傷害罪提告。(圖/翻攝自陳冠霖FB)
至於不見女兒的真相,陳冠霖痛訴家人滿月時,本來要回台南家中探視,沒想到前妻早就通知數家媒體等候,「離婚協議是我每月一號至五號期間,通知女方,任選當月任一週末行使探視權。約台北,妳說在台南;約台南,妳說在台北;到後來妳說當星期再打來,妳說了算!」

他強調任由前妻抹黑、毀謗,被塑造成惡魔,導致自己足足活在這陰霾20年,這次決定不再悶不吭聲,「我20年來也沒有換過電話,只要家人一通電話,我隨時歡迎見面!我卻從來沒有接到任何一通電話或是一個問候,我不願猜想是否受人影響,我也尊重她的選擇。」陳冠霖霸氣表示,希望前妻別再利用媒體及輿論做出傷人利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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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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