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臨檢遭大外割逮捕!莽警遭判刑放棄上訴 女師將提國賠

▲桃園地院認定葉員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兩罪,各判4月、6月徒刑。(圖/資料照)
▲桃園地院認定葉員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兩罪,各判4月、6月徒刑。(圖/資料照)

記者陳苾暐/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詹姓音樂老師,前年在中壢火車站被警方盤查,雙方因此發生口角,過程中,詹女不堪其擾大罵葉姓警員「很蠢」,導致其被葉員當街「大外割拋摔」,事後詹女、葉姓警員互控妨害公務、妨害自由等罪,案經審理,桃園地院認定葉員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兩罪,各判4月、6月徒刑,葉員放棄上訴後,已在上周辦妥停職,並向檢方申請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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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事件發生在去年4/22,詹女搭火車到中壢後火車站,步行前往附近排練室上課,卻在途中被葉姓警員認為形跡可疑,攔下盤查,但詹女則表示,自己走在路上並無不法,因此拒絕被臨檢,臨走前還向葉員說到「你沒有權力問我這問題,真的很蠢耶!」;最終詹女慘遭警員大外割壓制,扣留9小時。

▲詹女在中壢後火車站慘遭葉員大外割壓制,扣留9小時。(圖/翻攝google地圖)
▲詹女在中壢後火車站慘遭葉員大外割壓制,扣留9小時。(圖/翻攝google地圖)
桃園地檢署前年10月26日予以2人不起訴,但詹女不服提起再議,台灣高等檢察署發回桃檢續行偵查後,認為事發時,葉姓員警之盤查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非依法執行職務,卻仍試圖阻擋詹女離去,在告訴人無涉妨害公務犯行情形下違法逮捕,剝奪其行動自由,已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因此依法提起公訴。

桃園地院判決出爐後,葉員放棄上訴,自本月11日起停職生效,後續將依規定向桃園地檢署易服勞役,對此,中壢分局表示,市府已核定停職生效,未來期滿可望依規定申請復職,另外,警方也會持續給予葉員關懷及啟動員警心理諮商輔導機制,並加強員警教育和精進員警依法執法技巧,兼顧行政執法及保障人權。

至於詹姓音樂老師則指出,台灣是法治社會,無論身分為何,犯錯都應該依法行事,由於當初未提賠償部分,因此將在今年4月22日前提出國賠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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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